告缗是为了获利。
在告缗盛行的时候皇帝和官吏根本不管是不是诬告反正他们只是需要获取钱财所以诬告盛行。
可是当下却有一点不一样检举这个事情只是受限于这些被抓捕起来的『罪犯』他们唯一获取的好处就是减轻自己的罪责他们只能证明自己不是主事之人换一个或许不需要砍头的从犯位置。
因为担心大规模诬告就拒绝所有的出首检举无疑就是那些腐儒或是贪官最为喜欢的事情。
不去解决问题而解决出首检举的人。
简单轻松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而且当下这种检举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或许很多人其实并没有意识到张世平最后的一条减免律令最重要的并非是减免也不是获利而是『民告官』! 注意这里的是『民』是被列为四民之一的商人甚至是被排除了民众基本权利和赘婿罪犯并列的剥夺了一部分公民权的贱民而不是饱读诗书的『士』! 士告官就算是赢了也没什么好说的。
因为士严格说起来已经不算民了他们已经是一只脚踩在了官吏的地盘上。
但是『民告官』就不一样了。
有权利胁迫或是压迫民众的往往都是掌握权柄者。
而面对这种欺压屁民除了骂几声之外其实很难对应的做出任何有效的反抗。
毕竟是乌合之众所以别管三聚氰胺涉事有多少也别管满门忠烈的一家子是不是和查家有世仇反正过一段时间也都忘了还是娱乐圈短视频更香。
而宛城当下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情不得已在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作为四民之一的商人出现了可以检举官吏或是相关罪行关系人来减免自己的罪责的律令! 虽然不是固定下来的铁律但是也向『民告官』这个方向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检举告发也是一种『告』。
那些涉事的官吏很快就被拖了出来。
惊慌失措大失仪态。
官帽官袍被扒下来之后很多人不仅仅是商人连那些偷偷躲在家中在门缝和窗户缝隙里面偷看的普通民众也不由得发出了近乎于相同的感慨…… 原来这就是官啊…… 也是一个嘴巴两个鼻孔…… 也是会流涕流泪拉屎拉尿…… 也会磕头哀嚎啊…… 噗嗤一刀也是一样会死的啊…… 宛城官吏原本在百姓心中神圣感渐渐的消失了。
普通百姓发现这些官吏他们平日里面口称代表了什么什么似乎很牛瘪犇逼但是实际上什么都代表不了。
当没有官官相护的时候官吏脆弱得就像是一层肥皂泡随便在太阳下晒晒便是啪的一声膜破了。
没错能不能告成功最重要的不是『民』和『告』而是有没有『官护』或者叫做『官官相隐』也行。
官官相隐是从亲亲相隐发展而来的。
亲亲相隐看起来似乎是为了保护亲情关系但是实际上自周朝开始利用宗法制度维系血缘关系进行分封制度之后这一条律令就成为了地方官吏以及乡野豪绅给自己开的后门。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爽的时候便是将律法这个看起来严肃无比的检察女官绑起来变着花样轮……比如某倭的各种学习资料…… 汉代将这一条亲亲相隐写进了律法而后来的封建王朝也由『亲亲相隐』变成『xx相隐』什么都能『隐』变得多样化甚至连律法本身都开始隐起来。
汉代开国约法三章多么简单好理解! 可是再往后律法便是越发的复杂起来而且产生出各种违背社会日常习惯的律法专门用词比如轻伤和轻微伤就死活几十年了都和日常百姓所认知的概念相违背。
嘿所有法律官吏都知道这事可就是不改…… 能奈我何? 到了封建王朝后期一个屋檐一个村乡皆属于『相隐』的范围。
这种习俗代代传承也就使得后世在一些落后的边缘山村之中买卖人口依旧是『相隐』处理。
这才是『民告官』最大的障碍而一旦黄忠和庞山民不愿意为这些宛城官吏所『隐』的时候在宛城这个地方内这些宛城的官吏就自然失去了他们自诩为坚固的外壳。
古代华夏的封建王朝之中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民告官』的土壤的。
虽然表面上在封建王朝之中皇帝为了遏制官吏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对于『民告官』甚至是采取了鼓励的态度比如在明朝若是顶着一本大诰律上告官吏若是拦阻便是从重治罪也确实是在朱元璋时期有人顶着大诰告官成功过但是仔细看看那是『士』告官和『民』还是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毕竟『民』连法律都看不懂怎么知道要告什么? 又要怎么告? 要走多少流程要花多少时间? 成本和收获是不是值得『一口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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